各相關部門:
現(xiàn)將《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跟蹤管理暫行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1.《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跟蹤管理暫行辦法》
2.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與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點擊下載)
3.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跟蹤綜合意見反饋表(點擊下載)
常州市財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
績效跟蹤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增強預算執(zhí)行的科學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保障項目實施達到預期效益,根據(jù)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辦法》(蘇財規(guī)〔2010〕36號)、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暫行辦法》(常政規(guī)〔2010〕10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納入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的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跟蹤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跟蹤管理(以下簡稱績效跟蹤管理)是指:根據(jù)設定的績效目標,采取項目跟蹤、數(shù)據(jù)核查和匯總分析等方式,動態(tài)地了解和掌握項目績效目標實現(xiàn)程度、資金支出進度和項目實施進程,以確保資金使用效率和項目管理效益的提高。
第四條 市級財政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研究制定績效跟蹤管理辦法;
?。ǘ┙M織、協(xié)調、督促、檢查和指導市級預算部門(含單位,下同)的績效跟蹤管理工作;
?。ㄈ┙Y合績效目標實現(xiàn)程度和項目實施情況,負責項目資金的審核和撥付,并定期反饋績效跟蹤管理綜合意見;
?。ㄋ模冃Ц欀邪l(fā)現(xiàn)的績效運行目標與預期績效目標發(fā)生偏離的情況,及時督促市級預算部門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ㄎ澹κ屑夘A算部門提出的確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調整目標的情況,進行審核和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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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市級預算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⒔∪静块T績效跟蹤管理制度;
(二)按照設定的績效目標具體組織實施項目,提高預算執(zhí)行效力,保證項目按預定的績效目標完成;
(三)負責做好項目實施數(shù)據(jù)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ㄋ模┞鋵嵳囊庖?,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效益與績效目標的偏差;
?。ㄎ澹┫蜇斦块T報告績效目標調整事項;
(六)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跟蹤管理職責。
第六條 績效跟蹤管理工作程序如下:
?。ㄒ唬┦屑夘A算部門于季度結束后15日內,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與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附件2)及書面分析說明材料。書面分析說明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實施情況、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目標偏差的原因說明等;
?。ǘ┦屑壺斦块T對照設定的績效目標,審核市級預算部門報送的相關材料,于7個工作日內,將《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跟蹤綜合意見反饋表》(附件3)反饋至市級預算部門;
?。ㄈ┦屑夘A算部門根據(jù)市級財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于7個工作日內,將落實整改意見的書面材料報市級財政部門;
?。ㄋ模榇_保各項目績效目標的如期完成,市級財政部門將采用專項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
第七條 市級預算部門確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項目不再實施或確需調整績效目標的,應于每年9月30日前,報送預算績效目標調整報告并詳細說明原因。經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績效目標調整手續(xù)。
第八條 績效跟蹤管理結果作為年度預算安排、調整等管理的依據(jù)。
第九條 市級預算部門不報送相關材料、未落實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級財政部門視情況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依法調整項目或相應調減項目預算;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的,由市級財政部門報請市政府調整或撤銷該專項資金。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2年6月22日施行。
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與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填報說明
一、“計劃開始時間”與“計劃完成時間”分別填報項目開始和結束時間。
二、“資金使用情況”填寫說明:
1.“實際到位(合計)”為中央、省、市、轄市區(qū)財政資金、單位自籌及其他的合計數(shù)。
2.“預算數(shù)”列次填報該項目年初預算確定的資金量。
3.“實際支出(合計)”為各分項目內容數(shù)值的合計數(shù)。
4.“分項目內容”一般需與績效個性指標中的二級指標相對應,其預算數(shù)值為目標申報階段市預算部門確定的數(shù)值。
5.“第一、二、三、四季度”欄次填報當年度1月1日至該季度末的累計發(fā)生數(shù)。
6.“完成進度”=第X季度÷預算數(shù)×100%
三、“績效目標預期實現(xiàn)進度”填報說明
1.“績效指標(三級)”及其“目標值”按照《關于下達2012年度績效管理試點項目績效目標的通知》(常財績〔2012〕2號)批復至市級預算部門的績效指標及目標填報。
2. “業(yè)績值(第一、二、三、四季度)”欄次填報當年度1月1日至該季度末的累計實現(xiàn)數(shù)。
3.管理類業(yè)績值僅在第四季度末填報。
4.“完成進度”=第X季度÷目標值×100%
四、對本表中的數(shù)據(jù)來源及與目標偏差,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目標難以實現(xiàn)的,應在書面分析說明材料中反映。
五、本表由市級預算部門負責填報,一式三份,報市財政局業(yè)務處室,績效管理處各一份,市級預算部門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