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常州市發(fā)改委、公安局、市場監(jiān)管局和停車辦四部門聯(lián)合出臺了《關(guān)于調(diào)整常州市主城區(qū)部分停車設(shè)施收費標準的通知》(常發(fā)改〔2023〕363號),并明確此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F(xiàn)將有關(guān)此次調(diào)整的熱點問題作出以下回應:
問題一:這次調(diào)整的范圍涉及哪些?
答:常州市主城區(qū)(不含金壇區(qū))部分停車設(shè)施。
問題二:調(diào)整部分停車設(shè)施免費停放時長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1.機動車進入醫(yī)院配套的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shè)施,免費停放時間延長至60分鐘(含);機動車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體育場館配套停車設(shè)施,免費停放時間延長至120分鐘(含)。
2.醫(yī)院配套停車設(shè)施、交通違法(事故)停車設(shè)施以及其他公共停車設(shè)施現(xiàn)行免費停放時間超過上述公布的免費時間的,仍按現(xiàn)行免費時間執(zhí)行。
3.各類停車設(shè)施的停放服務計費時間,從免費停放時間結(jié) 束后開始計算。
4.被行政機關(guān)依法扣押扣留或者處置車輛,在法定處理期限內(nèi),停車設(shè)施經(jīng)營者、管理者不得向車主收取停車費。經(jīng)告知逾期不及時提取車輛所產(chǎn)生的停車費由車主承擔。
問題三:調(diào)整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醫(yī)院配套停車設(shè)施收費標準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
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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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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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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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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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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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類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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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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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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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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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4小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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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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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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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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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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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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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4小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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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元/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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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中/大型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一倍計收。
2.機動車停放超過免費時長后,按表格中的計費周期進行滾動計費,不足一個計 費周期的,按一個計費周期計算。
3.連續(xù)停放是指機動車進入上述停車設(shè)施的計費時間開始,24小時內(nèi)連續(xù)停放的最高收費;超過24小時后,重新開始進行計費并累計計費,免費時長不重復。
4.探視住院病人車輛同一車號24小時內(nèi)多次停放的,由醫(yī)院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并落實收費優(yōu)惠措施,其中,一、二類區(qū)收取汽車停放服務費最高為15元,三類區(qū)收取汽車停放服務費最高為10元。
問題四:調(diào)整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交通違法(事故)停車設(shè)施收費標準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
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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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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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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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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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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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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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停放超
過10天,超
過部分減半
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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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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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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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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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
(含電動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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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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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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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機動車停放超過免費時長后,按表格中的計費周期進行滾動計費,不足一個計費周期的,按一個計費周期計算。
2.表格中的“天”指連續(xù)停放24小時。實行計次收費的,每12小時為一次,不滿12小時按12小時計算。
3.連續(xù)停放是指機動車進入上述停車設(shè)施的計費時間開始,24小時內(nèi)連續(xù)停放的最高收費;超過24小時后,重新開始進行計費并累計計費,免費時長不重復。
問題五:調(diào)整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其他公共停車設(shè)施收費標準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
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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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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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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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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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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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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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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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類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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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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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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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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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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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小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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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元/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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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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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元/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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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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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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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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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類區(qū)(政府投資
體育場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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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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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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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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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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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小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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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元/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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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區(qū)
(政府投資
體育場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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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元/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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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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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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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其他公共停車設(shè)施是指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shè)施中,除了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交通樞紐配套停車設(shè)施、醫(yī)院配套停車設(shè)施、交通違法(事故)車輛停車設(shè)施以及景區(qū)、公園配套停車設(shè)施以外的公共停車設(shè)施。
2.中/大型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一倍計收。
3.連續(xù)停放是指機動車進入上述停車設(shè)施的計費時間開始,24小時內(nèi)連續(xù)停放的最高收費;超過24小時后,重新開始進行計費并累計計費,免費時長不重復。
4.實行計時收費的,按照表格中的計費周期進行計費,不足一個計費周期的,按一個計費周期計算。實行計次收費的,每次連續(xù)停放時間不超過12小時,連續(xù)停放時間每超過12小時的,增加一次計費。
問題六:上述各類停車設(shè)施現(xiàn)行停放服務收費標準低于本次公布收費標準的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上述各類停車設(shè)施現(xiàn)行停放服務收費標準低于本次公布 收費標準的,仍按現(xiàn)行收費標準執(zhí)行。鼓勵停車設(shè)施經(jīng)營者、管理者實行更加優(yōu)惠的收費標準。
問題七:上述各類停車設(shè)施還有什么其他規(guī)定?
答:1.各停車設(shè)施經(jīng)營者、管理者應當嚴格執(zhí)行明碼標價規(guī)定,在停車設(shè)施出入口處或者交費地點顯著位置設(shè)置《常州市停車收費公示牌》,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牌參考樣式按照《關(guān)于調(diào)整常州市主城區(qū)機動車免費停放時長和部分停車設(shè)施收費標準的通知》(常發(fā)改〔2023〕224號)相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2.各停車設(shè)施經(jīng)營者、管理者應及時做好停車設(shè)施電子計費系統(tǒng)的調(diào)整工作,按照政策要求落實到位。
3.各停車設(shè)施經(jīng)營者、管理者應據(jù)實收取停車費用,不得利用反向抹零等手段損害消費者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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