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是2022年度政府規(guī)章正式項目。為落實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規(guī)章質量,按照相關規(guī)定,市司法局在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開征求對《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
意見征集工作得到了社會公眾的積極響應。意見征集期內,市司法局收到了社會公眾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的多項修改意見和建議,經歸納整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1. 關于建筑垃圾的分類依據。征求意見稿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了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等,建議可以根據建筑垃圾產生的來源進行分類,便于統(tǒng)一管理。
2. 關于建筑垃圾跨區(qū)域處置。建議增加建筑垃圾跨區(qū)域轉移實行審批和備案的內容,加強規(guī)章與法律之間的銜接。
3. 關于法律責任。相關單位提出,對建筑垃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活動造成環(huán)境污染,符合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的,職權部門應當開展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
對于上述意見和建議,市司法局將會同起草單位共同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
在這次公開意見征集活動中,社會公眾關心支持我市建筑垃圾處置工作,積極參與意見征集,對《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完善起到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的良好效果。感謝各位對政府立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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