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常州市審計局編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
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常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常州市審計局網(wǎng)站政務公開專欄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lián)系:常州市審計局辦公室,地址:常州市新北區(qū)龍城大道1280號1號樓B座,電話:0519-85682658。
一、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常態(tài)化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政務公開制度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高質量發(fā)展要求和“532”發(fā)展戰(zhàn)略,持續(xù)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及決策部署,把政治導向和政治要求落實到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的具體工作中,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1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14條。全年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信息20條,其中審計結果公告6條;在常州市審計局政府網(wǎng)站和市政府網(wǎng)站上發(fā)布動態(tài)類信息594條。全年回應公眾關注熱點3次,其中局領導參加“常州市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3次。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條,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時限和流程給予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常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定(試行)》、《常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guī)定》的工作要求,明確各類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方式和程序,結合局公文流轉流程,由擬稿人提出具體公開意見,并明確標明信息公開選項,擬公開的信息,由局相關職能處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進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進一步規(guī)范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保密審查的程序和范圍,嚴格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標準化流程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通過常州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常州市審計局官方網(wǎng)站、新聞發(fā)布會、在線訪談、現(xiàn)場咨詢等形式,積極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
在省預決算公開統(tǒng)一平臺上按時公開了2021年常州市審計部門預算公開和2020年常州市審計局部門決算公開,列出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和“三公經(jīng)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在江蘇政務服務網(wǎng)全面公開權力事項清單總計48項。
(五)監(jiān)督保障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先后制定了《常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定(試行)》、《常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guī)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和社會評議制度》,建立了政務公開專家?guī)旒皩<医庾x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位、責任明確到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tǒng)計表
第二十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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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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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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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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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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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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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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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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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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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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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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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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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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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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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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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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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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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決定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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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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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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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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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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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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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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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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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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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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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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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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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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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決定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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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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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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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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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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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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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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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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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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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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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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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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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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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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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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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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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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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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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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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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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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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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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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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統(tǒng)計表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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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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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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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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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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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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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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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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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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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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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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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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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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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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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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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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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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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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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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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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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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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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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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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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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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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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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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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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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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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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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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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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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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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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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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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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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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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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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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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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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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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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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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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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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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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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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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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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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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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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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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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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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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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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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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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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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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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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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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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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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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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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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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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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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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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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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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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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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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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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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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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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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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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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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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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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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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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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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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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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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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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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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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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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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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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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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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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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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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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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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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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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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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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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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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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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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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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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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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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無法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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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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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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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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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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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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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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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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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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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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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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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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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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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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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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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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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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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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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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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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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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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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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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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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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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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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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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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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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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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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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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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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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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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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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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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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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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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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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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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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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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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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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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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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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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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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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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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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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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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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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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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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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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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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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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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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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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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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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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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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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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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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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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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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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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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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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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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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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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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后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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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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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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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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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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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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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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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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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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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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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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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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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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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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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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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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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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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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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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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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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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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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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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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為審計結果公告發(fā)布數(shù)量還不夠多。2022年,我局將繼續(xù)按照省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拓展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和范圍、深度和廣度,繼續(xù)依法推進更多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公開,以政府信息公開推動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促進國家和省、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局根據(jù)政務公開重點領域公開工作安排,在常州市政府網(wǎng)站和常州市審計局網(wǎng)站上審計結果公告專欄中主動公開了《常州市2020年度本級預算執(zhí)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等6項審計結果公告,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審計工作的透明度。
常州市審計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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