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財政局,各代理記賬機構:
為加強和規(guī)范代理記賬機構管理工作,提高代理記賬行業(yè)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據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 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貫徹實施新〈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的通知》(蘇財會〔2016〕24號)等有關規(guī)定,2017年度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繼續(xù)實行網上備案方式?,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資格的代理記賬機構,應于2018年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tǒng)”向所屬財政審批部門報送下列材料進行年度備案:
1.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1);
2.專職從業(yè)人員變動情況表(附件2);
3.2017年新調入人員需上傳身份證件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
二、各轄市、區(qū)財政部門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布置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對代理記賬機構網上備案信息的真實性、合理性及上傳附件是否齊全和清晰進行認真審核,如有必要,可要求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紙質材料。對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進行備案的機構,進行提醒、督促和限期整改。在此基礎上,認真做好年度備案材料的分析匯總,并于5月30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處報送本地區(qū)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總結(包括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存在問題、改進措施和政策建議等)、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和未報備代理記賬機構名單(附件4)。年度備案工作完成后,市財政局將在官方網站或其他官方媒體上公布代理記賬機構相關信息,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選擇。
附件:
1.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
2.專職從業(yè)人員變動情況表
3.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匯總表
4.未報備代理記賬機構名單
附件1-2.doc(點擊下載)
附件3-4.xlsx(點擊下載)
常州市財政局
2018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