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你單位報來的《市經信委關于對常州市政府信息化項目管理服務平臺項目審核的函》(常經信信推函〔2017〕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我市信息化投資資產全過程在線管控需要,原則同意你單位實施常州市政府信息化項目管理服務平臺項目。
二、該項目以構建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平臺規(guī)范流程體系為目的,建成集項目申報、審核、資金管理、驗收等功能于一體的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平臺。主要建設內容為應用軟件開發(fā)。
主要包括構建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平臺規(guī)范流程體系;建立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和信息資產數(shù)據(jù)資源中心;建設統(tǒng)一信息門戶平臺、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tǒng)、信息化資產管理系統(tǒng)、信息化運維管理系統(tǒng)、信息化政務云資源與資金核算系統(tǒng)、門戶網站群子站建設管理與資金核算系統(tǒng)、統(tǒng)計分析系統(tǒng)等。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98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請你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并盡快編制細化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編制中必須充分體現(xiàn)項目方案評審論證會形成的專家意見精神。
五、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系統(tǒng)集成、軟件、硬件設備等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招標工作。本項目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7-320411-65-01-325722)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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