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您好!
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常州市智帆學校(以下均簡稱“征集方”)新建工程已由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以“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易地新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編號為常發(fā)改行服〔2024〕43號)和“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智帆學校新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編號為常發(fā)改行服〔2024〕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
目前,兩個項目前期各項手續(xù)進展順利,為了確保項目施工質量、擴大建材品牌競選范圍,現委托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征集代理機構”)對上述兩個工程施工總承包標段所需的部分建材公開征集備選品牌。
特邀請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廠方或代理商)報名參加。
一、 項目概況
1. 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易地新建工程項目位于常州市天寧區(qū),東至北環(huán)小學、南至聚景路、西至環(huán)西路、北至飛龍東路,規(guī)劃用地面積2683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5536平方米,地下8464平方米,建設內容為新建1年10軌30班制中學,包括:教學樓、實驗樓、行政用房、圖書館、報告廳、食堂、風雨操場等,配套建設地下室,同步實施道路場地、環(huán)境綠化及水電氣等綜合配套設施。該項目概算總投資18481萬元。
2. 常州市智帆學校新建工程項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區(qū)西夏墅麗江路與浦東路交匯處東南角,規(guī)劃用地面積123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主要建設:綜合樓、教學樓、宿舍樓、行政樓、食堂、風雨操場等功能用房。同步實施道路場地、環(huán)境綠化、水電氣、智能化及安防等綜合配套設施。該項目概算總投資7000萬元。
二、 征集范圍
本次征集的建材主要為建筑裝飾材料等,范圍詳見“附件1”。
供應商在上述范圍內,自主選擇一個(或多個)品類進行報名,報名品牌數量不限。當報名多個品牌時,應分別提交每個品牌的相關證明材料。
供應商所報品牌應為注冊商標。
三、 供應商資格要求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具有固定的辦公、經營場所。
3. 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www.gsxt.gov.cn/)”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未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進行納稅和社會保險申報并實際履行了義務,不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的狀態(tài);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銷售及售后服務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記錄。
6. 近三年內,未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7. 如為代理商,應具有所報名品牌生產廠商的銷售代理協(xié)議(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8.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包含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應按要求如實聲明。
9.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 報名要求
1. 報名時間: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時止。
2. 報名方式: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書面報名材料(應密封并加蓋公章),郵寄或自行送達均可(郵寄時截止時間按送達時間為準)。
3. 聯(lián)系地址:常州市鐘樓區(qū)新市路9號(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1號樓208室,張老師)
4. 聯(lián)系電話: 0519-86802236。
5. 報名材料(僅需提供一份報名材料,無須按項目分別編制。編制要求及格式詳見“附件2”):
(1)供應商基本信息
①報名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②報名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如為代理人報名,兩項均須提供);
③有效的企業(yè)生產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供應商資格聲明函(如為代理商,應同時提供自身和所報品牌廠商的聲明函,并分別加蓋公章);
(2)代理供應商的銷售代理協(xié)議(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
(3)有效的注冊商標證(電子件或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4)品牌產品樣冊(原件);
(5)反映品牌廠商近三年產值的有效證明材料(如財務報表等);
(6)品牌產品近三年的主要銷售業(yè)績,并提供三個或以上業(yè)績的有效證明材料;
(7)品牌產品的檢測報告、質量認證等(如有);
(8)品牌產品或品牌廠商近五年獲得的各項榮譽及相應證明材料(如有);
(9)產品小樣(如有)。
(10)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說明:以上第(1)至(6)項必須提供、第(7)至(10)項可自主選擇提供。供應商(廠方或代理商)的報名材料應按征集文件要求編制,并按序裝訂成冊(膠裝),否則可能被視作無效報名。
五、 關于評選
1. 征集方(或征集代理機構)將組建評選小組,對報名供應商的各項資格、證明材料的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供應商進入后續(xù)品牌入圍評選環(huán)節(jié)。
2. 本次征集入圍的品牌,將納入本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階段的建材備選品牌。
六、 補充說明
1. 本次征集活動不等同于招標,入圍也不等同于成交,請供應商務必知曉。
2. 如供應商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其今后參與常州市教育局局屬建設項目的資格。
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
2024年7月5日
附件1:征集建材品類清單
附件2:“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易地新建工程”和“常州市智帆學校新建工程”報名材料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