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省“十一五”期間技術改造先進企業(yè)、
先進管理工作者和示范項目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經信局(經發(fā)局):
現(xiàn)將省經信委《關于開展全省“十一五”期間技術改造先進企業(yè)、先進管理工作者評選和示范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蘇經信投資[2011]12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轄市、區(qū)經信局(經發(fā)局)接到通知后,按照省經信委《通知》精神,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按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積極組織申報技術改造先進企業(yè)和先進管理工作者。同時按照《通知》中“十一五”技術改造示范項目評選條件,認真挑選項目申報示范項目。
請各地按《通知》要求于3月20日前將有關申報材料(一式四份)上報至產業(yè)投資處。
聯(lián)系人:王文龍 電話:85681272
附件1:《關于開展全省“十一五”期間技術改造先進企業(yè)、先進管理工作者評選和示范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蘇經信投資[2011]124號)
附件2:常州市申報“十一五”江蘇省技術改造先進企業(yè)和先進管理工作者名額分配表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2:
常州市申報“十一五”江蘇省技術改造先進企業(yè)和
先進管理工作者名額分配表
|
先進企業(yè)
|
先進管理工作者
|
金壇市
|
1
|
1
|
溧陽市
|
1
|
1
|
武進區(qū)
|
1-2
|
1
|
高新區(qū)
|
1-2
|
1
|
天寧區(qū)
|
1
|
—
|
鐘樓區(qū)
|
1
|
—
|
戚墅堰區(qū)
|
1
|
1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