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
引言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要求,由常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常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85681187。
一、概況
1、組織領導:根據《通知》要求,本委從2008年1月起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調整了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主任蔣自平任組長。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召開各業(yè)務處室負責人會議,對信息公開工作作了具體部署,制訂信息工作制度,并明確業(yè)務流程,規(guī)范信息上報程序,同時建立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機制,保證信息公開的安全。
2、制度建設:根據《規(guī)定》要求,本委建立了《常州市經貿委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常州市經貿委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guī)定》和《常州市經貿委定密解密工作暫行規(guī)定》等一整套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發(fā),這些制度的制定施行,明確了本委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工作流程、保密審查、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機制,在具體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保密審查程序,堅持“先審查、后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實行處室、辦公室、分管領導三級審核制,力求做到需要公開和可以公開的信息盡量公開,涉密信息不上網不公開。有力地促進了本委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長效開展。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至2014年12月,本委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06條,其中:機構概況類信息2條、部門其他5條、業(yè)務工作類信息99條。在上網公開信息的同時,本委還按照要求及時將各類信息的紙質文本及電子文檔遞交給市檔案館,文件移交率100%。并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月度報告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在限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相關數據,上傳相關內容,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月度報告工作。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委不僅在“中國常州”門戶網站(www.loyalmeds.com)“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中主動公開信息。并在常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門戶網站(www.czeic.gov.cn)“政務公開”欄目里進行了鏈接。
此外,本委還充分利用常州日報、常州晚報、常州電視臺、常州廣播電臺等多種媒體,拓展信息公開的渠道,及時公開各類信息,以便更好地為企業(yè)服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及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
我委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對收到的申請信息做仔細甄別,是否屬于辦理范疇。在辦理過程中,及時通過申請人所留聯(lián)系方式進行溝通。對申請已公開信息的,第一時間提供信息內容;對申請未公開信息的,及時啟動依申請公開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盡早給予答復。截止12月,我委共受理1起依申請公開事項,所有事項均按照依申請公開程序辦理,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
本委2014年度未發(fā)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
配備2名兼職工作人員。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本委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經費以少量紙張印刷費為主,直接通過日常行政經費支出。
(三)未發(fā)生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四)未發(fā)生對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其它相關工作情況
根據信息公開的需要,本委結合工作實際,設計新的發(fā)文稿紙,及時調整發(fā)文流程,將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與發(fā)文流程做到有機統(tǒng)一,在不影響發(fā)文工作的同時,很好地履行了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職責。
為使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本委在信息公開制度中對監(jiān)督保障工作給予明確,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由本委的監(jiān)察室負責全程監(jiān)督。對于信息公開的物質保障,在辦公經費中給予明確保障,凡涉及信息公開工作的經費及資源優(yōu)先解決。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們還有一些做的不到位的地方:
本委的信息公開工作已經走上制度化、長效化的工作機制,信息公開工作由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及責任追究等依據《常州市經信委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實施,但未制定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內部考評制度,沒有落實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獎懲制度。
有時會因為發(fā)文審核時間過長,信息形成日期和公開日期之間超過20個工作日,導致文件落款日期和文件產生日期不一致,以及信息公開不夠及時。
本委今后將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信息公開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制定內部考評制度。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方便公眾查詢;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進一步領會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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