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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通知 常安〔2018〕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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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根據《常州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規(guī)定,市安委會決定對2018年度各轄市(區(qū))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安委會成立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組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擔任,下設轄市(區(qū))政府考核小組和三個市安委會成員單位考核小組,組長分別由市安委會主要成員單位負責人擔任,各組成員由市安委會成員相關單位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名單見附件)。市安委辦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各轄市(區(qū))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明確1名分管領導組織考核準備工作。 二、考核單位 年初與市政府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市發(fā)改委等29個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為2018年12月20日~26日。 四、考核依據 1、《常州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常政辦發(fā)〔2018〕141號); 2、《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實施細則》(常安〔2018〕19號)(以下簡稱“考核細則”); 3、考核指標和統(tǒng)計數據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五、考核方式 對轄市(區(qū))政府的考核采取“目標結果與監(jiān)管過程、專項與綜合、臺賬與現場、信息系統(tǒng)線上與線下、常規(guī)工作與創(chuàng)新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聽取工作匯報,查閱相關資料,隨機抽查企業(yè)(事故企業(yè)和被執(zhí)法處罰企業(yè)各1家)。 對市級部門的考核采取分組集中匯報交流、查閱相關資料的方式進行。 六、工作要求 1、被考核單位要高度重視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將運用于全市績效管理和綜合考核; 2、各地區(qū)于12月20日前使用“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信息系統(tǒng)”完成自評和相關材料上傳工作; 3、考核小組分別按照《考核細則》逐項評分; 4、考核小組應及時匯總考核情況,考核結果報經市安委會審定和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安委會予以反饋和通報表彰; 5、各考核小組考核人員、被考核地區(qū)單位聯絡員名單于12月17日17:00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宋海文 電話(傳真):0519-85683107 附件:2018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工作安排表 /upfiles/admininfo/20181214/20181214163427_24912.doc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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