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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經信委關于推薦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常經信法規(guī)〔2016〕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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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經信局(經發(fā)局): 根據《關于做好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常法宣辦﹝2016﹞8號)精神,市經信委組織推薦2011—2015年度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法 各轄市、區(qū)經信局(經發(fā)局)根據常法宣辦﹝2016﹞8號文件精神的要求,認真組織推薦,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將推薦名單報市經信委。關于推薦表格可在經信委網站首頁右上角公告公示欄內查看相關要求,下載申報表。 二、推薦要求 各轄市、區(qū)經信局(經發(fā)局)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的規(guī)定組織推薦。 聯(lián)系人:周天福,聯(lián)系電話:85681240。 附件: 1、推薦名額分配表 2、關于做好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2016年4月21日 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名額分配表
關于做好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常法宣辦〔2016〕8號
各轄市、區(qū)委宣傳部,各轄市、區(qū)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司法局,市級機關工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 2011年以來,全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六五”普法規(guī)劃和市人大常委會決議,大力打造互動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法治宣傳教育新模式,努力實施法治宣傳教育全覆蓋,為推進法治常州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促進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wěn)定作出了積極貢獻。為表彰先進,弘揚典型,鼓舞士氣,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繼續(xù)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充分發(fā)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服務“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常州市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實施情況考評辦法》(常辦發(fā)〔2012〕72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先進類型、名額及參評對象 1.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市(區(qū))2個,參評對象為6個轄市、區(qū)。 2.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210個,參評對象為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群眾組織。 3.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320名,參評對象為從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和熱心法治宣傳教育事業(yè)的公民。 二、推薦方式 (一)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市(區(qū))由各地對照標準自行申報,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根據“六五”普法中期、期末考核驗收的綜合情況,在會商相關部門的基礎上推薦產生。 (二)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由各轄市(區(qū))、市級機關工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額推薦。 具體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評選條件 見附件2。 四、推薦程序 1.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評選條件和分配名額,按照組織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自下而上組織實施。 2.各轄市(區(qū))委宣傳部、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司法局聯(lián)合提名推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候選名單,報各地分管領導批準后上報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3.市級機關(含公司和直屬單位)、經信系統(tǒng)、教育系統(tǒng)(含駐常高校)的推薦工作,分別由市級機關工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會商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后確定先進名單。 4.匯總各地、各部門先進推薦名單,對推薦的先進集體有關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誠信建設、社會治安等事項,分別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后發(fā)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評選工作對于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的重要意義。要積極發(fā)現(xiàn)先進典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充分考慮各方面的代表性,堅持評選條件,執(zhí)行組織程序,認真審查把關,確保評選推薦順利進行。 2.已經推薦省以上“六五”普法先進表彰的地區(qū)、單位和個人不再參加評選。 3.各地、各部門請于4月30日前將審批表一式兩份報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司法局),同時報送各類別先進的匯總名單紙質件和電子版各一份。 聯(lián)系人:市司法局法制宣傳處侯云秀,聯(lián)系電話:85681630傳真:85681629,電子郵箱:czsfxc@163.com,地址:市龍城大道1280號1號樓B座612室,郵政編碼:213022。 附件:1.2011-2015年常州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2.2011-2015年常州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3.2011-2015年常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市(區(qū))審批表 4.2011-2015年常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審批表 5.2011-2015年常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審批表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2011-2015年常州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附件2: 2011-2015年常州市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一、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市(區(qū))評選條件 1.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綜合考核和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內容,納入黨政年度目標考核體系,黨委、政府有規(guī)劃,人大有決議,年度有計劃,工作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健全,人員配置到位。“組織健全、機制完善、協(xié)同有力、運行有序、富有實效”的全覆蓋體系基本形成,法治宣傳教育社會知曉率、滿意度分別達到90%以上。 2.黨委領導、人大監(jiān)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組織領導機制健全完善。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在普法教育中發(fā)揮職能作用,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法治宣傳教育目標責任、分析研判、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互聯(lián)互動、督查考評、保障支持等基本機制健全,組織有力、功能互補、優(yōu)勢疊加、協(xié)同推進的法治宣傳運行體系基本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協(xié)同、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3.互動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法治宣傳教育模式初步建成。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法律六進”活動的覆蓋面進一步拓展,法治宣傳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廣場(公園)等陣地建設取得明顯進步,功效顯著。結合地方和部門行業(yè)實際確定普法重點,創(chuàng)新宣傳形式,注重宣傳效果,普法活動針對性、實效性不斷增強。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媒體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fā)揮,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工作中得到較好的運用。每年開展較大規(guī)模和形式多樣的專題、主題學法活動,法治宣傳教育資料能夠滿足重點對象學法需求,廣大公民學法熱情高漲。 4.重視專兼職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建立各級普法講師團、法治副校長(輔導員)、聯(lián)絡員、骨干和志愿者隊伍,培育和發(fā)展法治宣傳類社會組織,健全工作制度,加強指導、管理和培訓,切實發(fā)揮作用。推動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互融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水平位居全省先進行列,“學法用法示范機關(單位)”、“依法治校示范學?!?、“誠信守法企業(yè)”創(chuàng)建活動深入開展,法治實踐活動覆蓋全省機關、鄉(xiāng)村、社區(qū)、學校、企業(yè)、單位,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法治建設推進有力。 5.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培養(yǎng)一批學法用法示范單位和先進典型,發(fā)揮典型引導的作用?!傲濉逼辗ㄆ陂g領導班子成員沒有發(fā)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轄區(qū)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沒有發(fā)生其他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 二、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評選條件 1.結合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的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六五”普法規(guī)劃,年度有工作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建立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機構,工作職責明確,組織運轉協(xié)調,工作卓有成效。法治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單位的財政預算,??顚S?,并逐年有所增加。出色完成普法主管部門和專業(yè)法主管部門部署的各項普法任務。 2.“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單位規(guī)章制度健全,建立和實行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建立常年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對各項事務的依法管理。 3.通過積極有效的法治宣傳教育有力推動本單位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堅持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較高。 4.本單位、本系統(tǒng)學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干部、群眾整體法律素質得到明顯提高,善于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處理和解決實際問題。法治宣傳工作在本地區(qū)、本部門、本行業(yè)處于領先水平。生產、生活、工作秩序良好,“六五”普法期間領導班子成員沒有發(fā)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本單位沒有發(fā)生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沒有發(fā)生其他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 三、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模范遵守和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具有較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較強的法律運用水平。 2.長期從事基層普法工作或在工作生活中積極主動地參與法治宣傳工作,為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提高本地區(qū)、本部門、本行業(yè)公民的法律素質作出突出貢獻。
3.尊重法律權威,自覺學法用法,參與法治實踐,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法定義務。 2011-2015年常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市(區(qū))審批表
填表說明:推薦意見由本級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簽署。 附件4:2011-2015年常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審批表
填表說明:1、基層單位的推薦意見由轄市、區(qū)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簽署; 2、市級機關(含公司和直屬單位)、經信系統(tǒng)、教育系統(tǒng)(含 駐常高校)的推薦意見,分別由市級機關工委、市經信委、 市教育局簽署。 附件5: 2011-2015年常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審批表
填表說明: 1、基層先進個人的推薦意見由轄市、區(qū)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簽署; 2、市級機關(含公司和直屬單位)、經信系統(tǒng)、教育系統(tǒng)(含 駐常高校)的先進個人推薦意見,分別由市級機關工委、 市經信委、市教育局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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