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于明確機構改革期間有關工作安排和領導分工的通知 常應急黨〔2019〕3號 |
|||||||||
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機構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確保我局機構改革過程中各項工作平穩(wěn)有序推進,現就機構改革期間有關工作安排和領導分工明確如下: 一、市應急管理局“三定”方案明確前,原市安監(jiān)局、市應急辦劃轉到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能繼續(xù)由原單位相關人員承擔。 二、成立臨時工作小組,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有關工作的銜接。 1.組織人事工作小組。組長:周向陽,成員:朱玉華、張宇。協(xié)同局辦公室做好市應急管理局機關黨務、組織人事工作的銜接,完成原質監(jiān)局機構改革期間的組織人事、財務等相關工作。 2.應急協(xié)調工作小組。組長:劉文浩,成員:李志剛、蔣曉玲、曹媛媛。負責市應急辦劃入應急管理局相關職責的銜接工作。包括以往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提出2019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初步打算,對應急管理相關職能進行研究,為“三定”方案職責劃分提供政策依據。 3.火災防治工作小組。組長:盧春峰,成員:李霞、毛亞曉、于晁笠。負責公安、農委等部門劃入應急管理局相關職責的銜接工作。包括以往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對劃入的職能進行研究,為“三定”方案職責劃分提供政策依據。 4.防汛救災工作小組。組長:祁偉洪,成員:劉旭剛、吳佳、季慧敏。負責民政、水利、國土等部門劃入應急管理局相關職責的銜接工作。包括以往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對部門間職能分工進行研究,為“三定”方案職責劃分提供政策依據。 原安監(jiān)局機關工作人員繼續(xù)按照原機構和職能做好相關工作。 其他有關人員的工作安排:張海濤,由局辦公室安排綜合性工作;朱剛,由局辦公室安排財務方面工作;顧遙,由局辦公室安排相應工作;李濠江,由局政策法規(guī)處安排相應工作;毛協(xié)民,由局行政服務處安排相應工作。 三、領導分工。組織人事工作小組由李士慶、陳衛(wèi)兵同志按照黨組分工進行分管;應急協(xié)調工作小組、火災防治工作小組由吳建坤同志分管;防汛救災工作小組由駱如華同志分管。其他局領導按照原分工分管相關處室。 四、市應急管理局“三定”方案明確后,機構、人員安排將重新調整,有關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此件公開發(fā)布)
中共常州市應急管理局黨組 2019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