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現(xiàn)將《常州市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認真貫徹落實。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常州市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08〕22號)和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蘇政傳發(fā)〔2008〕62號)精神,特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督查工作總體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督查工作的領導,保證“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宋明崗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馮志明 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
曹玉屏 市監(jiān)察局副局長
宮文飛 市公安局副局長
蔣志超 市總工會副主席
成 員: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一)下設6個綜合督查組:
第一督查組:督查武進區(qū)
組 長:馮志明(市安監(jiān)局局長)
第二督查組:督查金壇市
組 長:葉國寧(市安監(jiān)局副局長)
第三督查組:督查溧陽市
組 長:李士慶(市安監(jiān)局副局長)
第四督查組: 督查新北區(qū)
組 長:周南平(市安監(jiān)局副局長)
第五督查組:督查天寧區(qū)
組 長:葉容(市安監(jiān)局局副局長)
第六督查組: 督查鐘樓、戚墅堰區(qū)
組 長:蔣慶梅(市安監(jiān)局紀檢組長)
每個組的組員從市安委會成員單位抽調,具體名單另行商定。
(二)下設 19個專項督查組:
1、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領域督查組: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
2、建筑施工領域,以及城鎮(zhèn)公交、燃氣、自來水等行業(yè)督查組:由市建設局組織實施。
3、中央直屬企業(yè)、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冶金、化工、煙花爆竹,以及機械行業(yè)督查組:由市安監(jiān)局組織實施。
4、電力企業(yè),以及全市中小企業(yè)(含集體企業(yè))、鐵路道口、商貿、餐飲企業(yè)和有關市屬企業(yè),以及石油企業(yè)督查組:由市經貿委組織實施。
5、水上交通、港口碼頭、渡船渡口、公路建設、道路交通運輸企業(yè)督查組:由市交通局組織實施。
6、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yè)督查組:由市國資委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7、農林所屬有關企業(yè)督查組:由市農林局組織實施。
8、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督查組:由常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組織實施。
9、教育單位和學校督查組: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0、水利單位和水利設施督查組:由市水利局組織實施。
11、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督查組:由市衛(wèi)生局組織實施。
12、廣播電視、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文化(藝術)等單位和網(wǎng)吧、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以及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督查組: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
13、環(huán)衛(wèi)、市容、燈光亮化、戶外廣告等城管領域督查組:由市城管局組織實施。
14、集貿市場督查組:由常州工商局組織實施。
15、旅游行業(yè)、景點督查組:由市旅游局組織實施。
16、園林單位及園林督查組:由市園林局組織實施。
17、市重點建設工程督查組:由市發(fā)改委(重大項目辦)組織實施。
18、鐵路督查組:由常州火車站組織實施。
19、民航督查組:由民航常州站組織實施。
督查期間市安委辦設總聯(lián)絡員一名,由市安委辦都國前擔任,負責與各綜合、專項督查組聯(lián)絡協(xié)調督查相關事宜,掌握督查動態(tài)。各綜合、專項督查組設聯(lián)絡員一名,負責與總聯(lián)絡員聯(lián)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計劃。
二、督查范圍
全市各轄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及各行業(yè)(領域)的全部生產經營單位。督查的范圍主要包括:
1、非煤礦山、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yè)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水運、鐵路、民航等行業(yè)(領域)的企業(yè)、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漁業(yè)、農機、水利等行業(yè)(領域)的企業(yè)、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yī)院、賓館、飯店、網(wǎng)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yè)、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fā)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三、督查內容
(一)綜合督查的主要內容是: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體制機制,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規(guī)劃,加大安全投入,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08〕15號)文件要求,開展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jiān)控情況,特別是重大隱患公示公告、跟蹤治理、整改銷號情況;汛期保險加固、防范由自然災害引發(fā)事故災難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和瞞報事故情況等。
(二)督查的重點內容:
1、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行業(yè)安全生產“十一五”規(guī)劃的貫徹落實情況;
2、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貫徹實施情況;
3、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
5、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
6、安全基礎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7、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處事故和責任追究情況;
8、按照國辦發(fā)明電〔2008〕15號文件要求,開展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jiān)控情況;
9、汛期除險加固、防范由自然災害引發(fā)事故災難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10、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及預案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落實情況。
(三)專項督查的主要內容是:非煤礦山、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冶金、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建筑施工、消防、水利、電力、農業(yè)機械、漁業(yè)漁舶、特種設備、民爆器材、國防科技工業(yè)等各行業(yè)(領域)安全生產規(guī)章、規(guī)程、制度、標準等制定和貫徹執(zhí)行情況。
四、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工作時間
4月22日-7月31日,時間100天。
(二)督查時段安排
第一階段:4月22日-5月25日,各地制定方案,開展自查和省、市督查組檢查。
4月25日常州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市安委會對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4月22-24日市監(jiān)察局、市安監(jiān)局聯(lián)合對各轄市、區(qū)隱患排查治理進行了專項督查。
5月7日市安委會召開19個行業(yè)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和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推進會議。
5月8日-5月25日,市各綜合督查組按照分工到各轄市、區(qū)進行督查,時間不少于3天。
第二階段:5月26日-6月28日,明確整改重點,找準較大以上事故隱患和問題,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在前一階段自查的基礎上,各轄市、區(qū)和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查出的較大隱患和問題列入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jiān)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組再赴相關地區(qū)對事故隱患申報、重大事故隱患專家評估、事故隱患公示、事故隱患分級掛牌督辦、事故隱患舉報獎勵、事故隱患逐項整改銷號、隱患整改建檔等制度和五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特別是對重點行業(yè)、重點企業(yè)的隱患排查情況進行回頭看,防止漏查漏報。
第三階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進度,鞏固整改成效。
各轄市、區(qū)、各生產經營企業(yè)要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認真整改,確保已查出隱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組重點對各地和生產經營單位已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并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還要針對這一時期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fā)容易引發(fā)事故災難的特點,重點督查非煤礦山、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要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區(qū)、本行業(yè)(領域)開展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總結報告,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
(三)反饋督查意見
各督查組在督查過程中,每一階段都要適時要向所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反饋督查意見,指出問題,提出建議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一)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要全面聽取所到地區(qū)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關于隱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記錄等臺賬資料。
(二)深入實地,現(xiàn)場督查。各督查組要深入基層,進行實地督促檢查。除按計劃進行檢查外,還要隨機抽查一些企業(yè)和單位,盡可能多查一些重點單位和企業(yè),擴大覆蓋面。通過實地檢查,真正掌握基層和企業(yè)安全工作實情。
(三)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各督查組每到一地,都要組織召開由安全監(jiān)管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一線工人代表參加的座談會,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和想法,幫助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四)發(fā)現(xiàn)問題,限期整改。在督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現(xiàn)場執(zhí)法,責令整改。能當場解決的,要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告知政府和企業(yè),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階段督查時進行復查,確保隱患和問題在奧運會召開前得到解決。
(五)善于總結,樹立典型。各督查組在督查過程中要注意發(fā)現(xiàn)和收集安全生產工作及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總結,加以推廣,并以簡報形式進行通報。
(六)及時溝通,加強指導。督查過程中,各督查組要及時向所督查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通報督查情況,指出問題,提出建議和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組要根據(jù)市政府的督查總體方案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方案,綜合督查方案由市安委會成員會議研究制定,各專項督查方案由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各督查組在出發(fā)前要對督查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二)各督查組要抓住重點,突出行業(yè)特點,做到市和各轄市、區(qū)相結合、部門和區(qū)域相結合、整體和局部相結合,督查活動與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相結合、與各行業(yè)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督查活動取得實效。
(三)在督查期間牽頭部門和參加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形成合力。
(四)各督查組要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督查“六條禁令”和其他有關廉政規(guī)定,督查期間,不得在履行督查職責之外干預相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工作。
(五)市各綜合和專項督查組、各轄市、區(qū)要及時向市安委會辦公室書面上報督查情況,市安委會辦公室將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簡報”上選登督查工作情況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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